既然常提及大中華地區,就不得不涉及CN、TW、HK、MO以及SG。有時雖然字面上常常只提及TW等,實則是因為一些原因迴避而採用影射的手段。 很少寫有關SG的評論是因為其創始人身為lawyer太諳熟法律,回顧幾十年來的歷史,那些稍微有點言論的人士大多是被告上法庭最終因支付高額賠償或律師費而破產。這的確是一種智慧,運用文明的手段就能XX一些人。 常寫TW有關的評論因為即便連立院都能上演全武行、小陳都能高票當選,那說什麼話還擔憂什麼呢? 常常藉著TW影射CN是因為某片神奇的土地不太喜歡用法律以及文明的方法,挺擔心秋後算賬的。 如果涉及politics,常常不想涉及HK與MO,因為自己感覺這兩地與TW相比有點太年輕甚至說受某片神奇的土地影響太大而畏首畏腳。 其實我的觀點的確與網上流傳的某個笑話很類似:「HK是什麼都可以做,除了法律不允許的;SG是什麼都不能做,除了法律允許的;TW是什麼都可以做,包括法律不允許的;CN是什麼都不能做,包括法律允許的。」 以上言論純屬無意識的妄想,不負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