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香港知識產權糾紛或許等不到我拿到律師牌照才會決戰了,今天事後知道對方聘請的外籍律師團又來取證後,我內心倒十分渴望快點決戰吧,不然久拖未決真可能會中對方的“三戰而竭”戰術。 術業有專攻,例如分擅長刑事案件的律師不一定就懂得醫療事故理賠。我只需繼續琢磨我在法本時就喜歡且擅長的《知識產權法》與《仲裁法》以及《民法》即可。 也許這個案件會戰鬥好久好久,也許決戰的時候是等我精疲力盡時才突然被發起進攻。 給人生一個奇跡的機會吧,我也相信《比港漂多個律師身份》的那條路更符合成功學。 相關鏈接: 《比同在香港的內地學生和畢業生多個律師身份》,URL為 http://blog.lilujun.com/post/5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