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30
檢方反貪不宜用測謊儀
據CCTV的新聞,中國廣東東莞檢察院將採用測謊儀查貪官( URL 為 http://news.cctv.com/china/20091030/103636.shtml )。
結合國際發展趨勢,東莞檢察院這種行為簡直在降低中國大陸司法形象。這種調查方法已經踐踏了人權,不僅不能查清事實,反而測謊出來的結果會令許多執法人員腦子裡產生「有罪推定」,令案件的展開走過多的彎路,更嚴重的會造成冤假錯案。
試問,如果測謊儀得出的結果是被調查人可能貪污,那是不是應當調查?如果測謊儀得出的結果是被調查人沒有貪污,那是不是不用調查?儘管東莞檢方稱「測謊也只能作為案件偵查的輔助手段,為調查提供方向,不能直接作為證據使用」,但測謊結果如果是可能貪污擺在那裡,即使檢方不去調查,但也會傷害被調查人的名譽。
並且現行法律並沒有規定測謊的合法性,連「沉默權」都沒有的大陸司法現狀,如果拒絕測謊,檢方很可能會由此認為被調查人貪污心虛才不敢測謊,不但造成「有罪推定」的先入為主,更會發生強迫或被迫測謊的事件。
如果是被強迫測謊,是否構成「刑訊逼供」?
如果是被迫測謊,就侵犯了人權。這種人人自危的心理一旦蔓延,就會讓統治階級內部發生背離。
雖然美國FBI在聘用雇員時會進行測謊,但據其解密的檔案來看,測謊的結果很多時候是不可靠的。經過專業訓練、特定時間的人體健康特徵等等,都會發生誤報。像KGB混入CIA的雙面間諜是有發生,那些雙面間諜也通過了忠誠測謊的。
因此,檢方反貪不宜用測謊儀。
結合國際發展趨勢,東莞檢察院這種行為簡直在降低中國大陸司法形象。這種調查方法已經踐踏了人權,不僅不能查清事實,反而測謊出來的結果會令許多執法人員腦子裡產生「有罪推定」,令案件的展開走過多的彎路,更嚴重的會造成冤假錯案。
試問,如果測謊儀得出的結果是被調查人可能貪污,那是不是應當調查?如果測謊儀得出的結果是被調查人沒有貪污,那是不是不用調查?儘管東莞檢方稱「測謊也只能作為案件偵查的輔助手段,為調查提供方向,不能直接作為證據使用」,但測謊結果如果是可能貪污擺在那裡,即使檢方不去調查,但也會傷害被調查人的名譽。
並且現行法律並沒有規定測謊的合法性,連「沉默權」都沒有的大陸司法現狀,如果拒絕測謊,檢方很可能會由此認為被調查人貪污心虛才不敢測謊,不但造成「有罪推定」的先入為主,更會發生強迫或被迫測謊的事件。
如果是被強迫測謊,是否構成「刑訊逼供」?
如果是被迫測謊,就侵犯了人權。這種人人自危的心理一旦蔓延,就會讓統治階級內部發生背離。
雖然美國FBI在聘用雇員時會進行測謊,但據其解密的檔案來看,測謊的結果很多時候是不可靠的。經過專業訓練、特定時間的人體健康特徵等等,都會發生誤報。像KGB混入CIA的雙面間諜是有發生,那些雙面間諜也通過了忠誠測謊的。
因此,檢方反貪不宜用測謊儀。
喜悅之後的思考
鳳凰涅磐

